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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永所合伙人李搏、律师盛安接受中央企业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的委托,就其与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属企业——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债务转移协议纠纷一案,担任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诉讼代理人。
近日,中永所合伙人李搏、律师盛安接受中央企业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的委托,就其与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属企业——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债务转移协议纠纷一案,担任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诉讼代理人,具体负责整个案件。2012年5月24日,本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