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永律师事务所!

欢迎您的咨询:+86-10-57058508

中永新闻

【业务培训】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法律问题​

时间:2019年09月02日

2019年8月30日下午,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梅钟律师在所大会议室就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法律问题与全所律师做了培训。

本次培训主题源于梅钟律师于2015年开始接受委托,于近日刚刚取得二审终审判决,前后历时四年的案例:特许人A公司(原告,反诉被告)与被特许人时某(被告,反诉原告)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时某案”)。

商业特许经营模式在生活中随处可见,餐饮业中的麦当劳、庆丰包子铺,中介服务中的21世纪不动产,住宿业中的如家酒店……为便于各位律师更好判断何种商业模式为特许经营,梅钟律师从备案企业数据、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类型等给了大家直观的印象;接着,梅钟律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向大家解释了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梅钟律师指出,商业特许经营的实质是特许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复合授权使用。2011年修订的年《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商业特许经营采取备案制度。最后,梅钟律师讲述了他在办理时某案中的代理思路和法院观点。特许人的商标没有申请注册,或者正在申请注册,甚至与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侵权可能性时,特许人是否有权许可被特许人使用该商标;特许人未经备案或者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质,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是否归于无效等,围绕以上问题会上列席律师从商标、合同等角度展开激烈讨论。

c2500588602597e16be8b54c7afdf23_副本.jpg

本次会议历时一个半小时,培训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