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永律师事务所!

欢迎您的咨询:+86-10-57058508

中永新闻

【业务培训】我所邵青律师畅谈办案的心得体会​

时间:2019年10月15日

2019年9月27日下午,中永所合伙人邵青律师在中永所共享区为全所做了一次“从案件说起——畅谈办案的心得体会”的业务交流。

邵律师谈了他近期代理的三个典型案例,涉及执行案件、民事二审案件、刑事案件。首先,邵律师“以物抵债”裁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执行案件中,遇到了税务难题的情况。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办理“以物抵债”的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需要完税证明,即需取得被执行人(转让方)与执行申请人(受让方)两方均已完成税款清缴作为前提条件。而且山东省某县的税务部门也是坚持需要双方均完税后才能办理土地过户登记。而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且执行案件申请人无法独自承担高达600多万元的税款,执行工作遇到了难题。之后,邵律师发现了国家税务总局在2015年的一份《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并以该公告作为与税务部门交涉沟通的依据,最终说服了税务部门,只让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作为土地的受让方承担了依法应由其承担的契税和印花税130多万元,改变了当地税务部门之前关于执行申请人应将原土地使用权人和受让方的全部税款都予以结清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的固有观点。成功为当事人办理完成了土地使用权证的变更登记。e109d96085bbe1efa9309c30a53f365.jpg

接着,邵律师又介绍了一起以某中央著名媒体作为被上诉人的二审案件,邵律师代理上诉人。在一审5个案件均败诉的情况下,邵律师调整了二审上诉的思路,围绕着举证责任分配作为二审的主要核心观点,提出了本案虽然上诉人的证据不够充分,但是结合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原则,被上诉人应承担本案主要的举证责任。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邵律师的代理意见,取得了五个案件全部二审改判的胜诉判决。

最后,邵律师又介绍了刚刚办理完成的一起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为犯罪嫌疑人成功取保候审的案件。该案件属于涉嫌手机网络游戏计算机代码的著作权侵权的刑事案件。在公安部门掌握的两次计算机代码比对鉴定结论均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情形下,邵律师建议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再次进行计算机代码重合率的比对鉴定。并初步判断之前的两次鉴定可能存在鉴定样材的取样、鉴定范围的界定、鉴定方法等方面存在误差和问题。在重新委托的鉴定意见书正式出具后,邵律师又与公安办案人员以及检察官深入沟通介绍案件的重大疑点和问题。最终说服检察官不予以批捕,犯罪嫌疑人成功取保候审。

通过这次培训交流,大家分享了办案的一些经验和心得,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