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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永新闻

中永律师事务所首届青年律师论坛圆满成功​

时间:2020年10月21日

2020年10月16日,中永所首届青年律师论坛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主要围绕“律师业务、专业等相关的变革”展开,旨在探讨青年律师如何在快速发展的科技时代有所创新,如何用创新思维为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论坛开始我所主任计永胜律师发表致辞,他表示:第一,年轻律师是我们所的未来,他们的壮大和发展也决定我们所将来下一步能够发展到哪里,走的路步子有多快。第二,年轻律师可以通过这样一个论坛来把自己所学到的知识、所掌握的技能给展示出来。第三,这个活动作为中永所15周年的系列活动非常好,我们要两届、三届的持续开展下去。

上半场主持人:王韵律师

演讲人及简短的演讲内容如下:

陶元律师

《司法体制改革下辩护策略的选择》

司法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行,给律师的刑事辩护工作带来了更多的机遇。然而,机遇只会优待有准备的人,与其钻营如何做一个投机者,不如探究如何做一个机会的把控者。面对机遇,如何夯实自身业务能力,在每次辩护中巧妙而又恰当地选择辩护策略,是每位辩护人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的基本素养。希望通过我的分享,能够为大家的刑事辩护工作带来有益的思考。

郑利红律师

《民法典视角下公司法的修改趋势》

结合《民法典》的规定,阐述了公司治理制度在职权配置方面可能发生的变革。根据《民法典》第八十条的规定,权力机构仅保留了两项必要的法定职权,即修改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该规定为公司治理制度的革新预留了空间,为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制度提供了基础。

王朝霞律师

《案说九民——股东的清算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清算事由出现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九民纪要提出:关于“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应从严认定:1、小股东有证据证明未参与公司管理的,可以不承担责任;2、股东的消极行为应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否则不承担清算不能的责任;3、股东怠于履行行为是侵权行为,受诉讼时效期间限制,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责任的时效超过,或追究股东清算责任的时效超过,无权要求股东承担公司无法清算的赔偿责任或连带清偿责任。

任婷婷律师

《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之间追偿权法律》

在混合共同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这自无疑义。但对于其是否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在理论界和实务中则存在较大争议,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两支旗帜鲜明的阵营,演讲者拟通过我国立法对于该问题法律规定的演变进行探讨。

马莉律师

《《民法典》新设制度下的商机——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在遗产编里一个重大的制度创设,就是遗产管理人的制度。这是对家庭财富传承的一个制度回应,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自然人的合法财产日益增多,社会家庭结构、继承观念等方面发生了新变化,因继承引发的纠纷逐渐增多,情形也越来越复杂。影响了家庭稳定,造成社会秩序的失衡。

琚凯律师

《香港国安法对金融中心地位的保障》

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香港国安法》的出台强有力保障社会稳定;完善的民法、经济法法律制度;金融业的高度发达;金融从业人员的高素质;同时的背靠中国大陆作为离岸人民币结算中心,香港金融业定会发展越来越好。

下半场主持人:邢志刚律师

赵丹琪实习律师

《著作权法在我国的历史变革》

著作权法在我国根植时间约三十年,其自诞生之初即面临着网络技术革命的冲击。有别于前两次修法的国际压力,本次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体现了我国适应新一代技术产生的制度产品,对作品定义、作品类型、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广播权、广播组织权的修改等方面均体现了著作权制度对现代技术发展的回应。

张亚飞律师

《同案同判的意义——谈案例》

“同案同判”意义重大,我们一般口头所说的“同案同判”实质上表述为类案同判更为标准。类案同判是指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上级法院判例、本院判例和其他具有指导意义的同类案件裁判尺度一致。同案同判的重要意义在于进一步限制法官审理案件的自由裁量权、统一案件裁判尺度、提示国家司法审判机关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实现司法裁判公平、公开、公正。

李新律师

《互联网下律师业务开展的变化》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律师业务开展也相应产生了变化,包括新法律业务的出现、律师工作方式的多样化以及律师业务“可视化”要求逐渐提高等各个方面。各种变化中最重要的是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断提高律师业务“可视化”能力,做好律师业务“可视化”。

马丹薇律师

《律师取证的变革——从公证到时间戳》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律师取证业务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一种新兴的取证方式——时间戳取证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的越来越多,本次专题讨论通过对比传统公证取证与新型时间戳取证的区别,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律师业务中的应用,以期通过掌握新技能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刘丹丹律师

《律师业态的变革与思考》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40年,律师的数量成几何式增长,法律服务市场日趋竞争激烈的。花费相同的时间,是获取更多服务机会还是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成为两难的选择。社会的进步得益于社会分工。法律服务行业亦如此。将法律服务化整为零,也许是个值得尝试的路径。

邵青律师

《律师执业技能的坚守与革新》

“律师执业技能的坚守与革新”,是一个以成为卓越律师为职业目标的青年律师需要长期思考与实践的问题。需要坚守的不仅仅是不断提升自己业务能力的自信心,还应该坚守不断自我完善的谦虚心。针对诉讼业务,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案例研究的重要性,在案例检索、案例参照级别的归类、类案说理等方面进行革新,把案例研究、法条研究、案情研究紧密结合,相互贯穿。在案件研究过程中记录灵感,寻求突破,不断提高自己的执业技能。

演讲结束后,我所邀请的特别嘉宾永勤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卫中律师和中永所高级合伙人侯成训律师、刘自立律师、刘欣律师、对他们的演讲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并为三名优胜者进行了颁奖,分别是陶元律师、郑利红律师、刘丹丹律师。

最后我所高级合伙人舒建仁律师对此次论坛进行了总结。他表示:首届青年律师论坛是展现青年律师风采和能够验证中永所未来发展的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活动。经过12位律师的演讲我感到非常的欣慰,大家演讲的内容一个比一个精彩,所以我觉得年轻律师的学习要始终坚持,这是提高我们业务能力最捷径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