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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永新闻

第十五期 青年娱乐法沙龙​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第十五期 青年娱乐法沙龙--诉讼攻守道

6月10日,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第十五期青年娱乐法沙龙邀请了本所高级合伙人王韵律师作为主讲人,以“诉讼攻守道——以版权领域的热点案件为例”为主题的培训讲座活动在本所举行。

王韵律师详细地向大家分享了三个案例:

以《哪吒之魔童降世》案为例,聚焦改编权

以《九层妖塔》案为例,关注保护作品完整权

以《五环之歌》案为例,浅析合作作品的诉讼“赛点”

PART 01

以《哪吒之魔童降世》案为例,聚焦改编权

原告主张的主要依据为:被告电影的人物设定、故事情节以及其他元素与原告舞台剧存在大量相同或相似之处,原告整理的证据也显示在情节主线上存在着高度相似,故而主张侵犯改编权。根据接触+实质性相似-其他来源的改编权侵权判定规则,被告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和答辩。一审判决认为原告主张的8个情节,其中4个不符合客观情况,4个不相似,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同时,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所主张的舞台剧“一整台戏” 要分为作品和表演两部分,整体并不构成戏剧作品。但是其“一镜到底版”舞台演出视频中具有符合戏剧作品的内容,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其情节应当从公众客观的角度去确定,而非创作者角度。

以《九层妖塔》案为例,关注保护作品完整权

电影《九层妖塔》改编自张牧野的小说《鬼吹灯之精绝古城》,该电影一经问世便引起网友热议,认为对原著篡改、歪曲过于严重,天下霸唱因此将电影诉至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电影属于合理改编,并未损害原著作者的名誉,故判决不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

二审法院认为,作者的名誉、声誉是否受损并不是认定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要件。改编权无法涵盖保护作品完整权所保护的利益。涉案电影将主要人物胡八一及shirley杨分别设定为羿王子后裔及具有异能的鬼族后人,并将涉案小说从普通人类摸金校尉利用风水玄学探险的故事,改为具有超能力的英雄后人与鬼族人和怪兽战斗的故事。上述改动是对涉案小说主要人物设定、故事背景等核心表达要素的大幅度改动,对作者在原作品中表达的观点和情感做了本质上的改变,超出了必要限度,导致作者在原作品中要表达的思想情感被曲解,因而构成了对原作品的歪曲、篡改,改判构成侵权。

 以《五环之歌》案为例,浅析合作作品的诉讼“赛点”

《牡丹之歌》诉《五环之歌》的案例中,王韵律师着重分享了关于“合作作品”的思考,王韵律师认为,词曲本身并非不可分割,且在电影《红牡丹》的创作形势下,其可以认为是组合作品,而非合作作品,按照WIPO的观点,合作作品应更倾向于不可分割的性质。

王韵律师的分享让与会者思考法律运用与逻辑运用的关系与重要性,不论是关于整台《五维记忆》是否作为戏剧作品的思考、关于《九层妖塔》侵犯原著完整权中法律条文逻辑的思考,还是关于音乐作品定义与影响其从属权利的思考,都是值得深究且需要运用实践的案例和经验逻辑去分析的问题。

本期沙龙内容丰富详实,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