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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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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离法律多近才安全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禹作敏、牟其中、褚时健、唐万新、孙大午、郑俊怀、顾雏军、李经纬、戴国芳、龚家龙、周正毅、张荣坤、田文华、黄光裕等知名企业家,不管他们是否真的构成犯罪,不管他们构成的犯罪是否为最后裁判的罪名,不管他们犯罪是否有体制的原因,他们都是因为与法律的龃龉而落马的。这就让我们不得不深思中国国情下企业家与法律的距离这个命题。

  驾驭金钱

  中国商圣范蠡曾提出:“商道兴国,共兴本念。”即经商者赚钱,首先为国家,其次为大家,最后才是为自家。这与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 “利已先利人”的市场逻辑显然不谋而合:“如果一个人想得到幸福,他(或她)必须首先使别人幸福。”

  牛根生秉持“财散人聚,财聚人散”的原则,成就了蒙牛大业。在企业家普遍感觉缺乏人才的同时,为什么比亚迪的创建者王传福从来不缺乏人才?本来王传福拥有比亚迪百分之百的股份,但比亚迪上市后王传福只拥有比亚迪约28%的股份,拥有约28%的股份即成为中国首富,王传福身边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又有多少?这就是王传福从来不缺乏人才的根本原因。

  真正的企业家赚钱不靠金钱开道,靠的是信用、智慧和能力。如果企业家赚钱靠的是金钱开道,就不会有华人首富李嘉诚,因为李嘉诚创业前穷得连学都上不起。

  据胡润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富豪特别报告》,行贿、资本市场相关问题和诈骗是富豪出问题的三大主因。

  那些在金钱上栽了跟头的企业家,并不是不知道企业家赚钱不靠金钱,而是鬼使神差地相信金钱万能,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们要么是一时糊涂,要么是养成了赚钱和花钱上的坏习惯:拿金钱铺路,有事靠金钱摆平。他们看起来是在驾驭金钱,实际上是被金钱驾驭。

  金钱观不一样,赚钱和花钱的结果就不一样。有的人会坐牢,金钱上损失惨重,甚至变得一文不名。有的人会把企业做强做大,获得更多的金钱。

  金钱就是货币。货币本身没有善恶,但对待货币的态度和行为有善恶之分。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但赚到的钱,有的烫手,有的不烫手。赚钱的方法和渠道是多种多样的,但有的取之有道,有的不择手段。

  企业家如何驾驭金钱而不被金钱驾驭?建设性地赚钱和花钱,就是驾驭金钱,是法律支持的。破坏性地赚钱和花钱,就是被金钱驾驭,是法律不允许的。

  政商关系

  不少企业家是在处理政商关系时触犯法律而落马的。

  企业家绕不开公共权力,必须和公共权力打交道。很多企业家花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处理与公共权力的关系,只用少部分时间处理企业事务。

  有的企业家通过输送利益的方式,安排或租用公共权力为企业做事,为企业增加利润或降低成本。但以向掌握公共权力的人输送利益的方式来获取企业成功,即使成功也只能成功一时,不可成功一世。

  向公权力输送利益的企业家不会真正成功,这里面蕴含着一个基本原理:企业家没有安排公共权力的权利。执政权力和司法权力都是公权力,如果任由企业家安排,在企业家和掌握公权力的人都违法的同时,权力已经被私有化。公有财产合法地私有化可以富民强国,但公共权力不可能合法地私有化,因私有化的公权力既伤害老百姓,又危害国家政权。私有化的公权力是一种异化的权力,必然是腐败的权力。掌握腐败权力的人会变得很疯狂,自己驾驭不了自己,最终会走向毁灭。

  企业家没有安排公共权力的权利,但总有企业家试图用金钱的力量安排或租用公权力,使用非法手段换取官员手中的权力,获得表面上或短期内的快速发展,这必然为企业带来违法的风险,企业的发展会非常脆弱。一旦风险兑现,企业家和官员沦为阶下囚,企业必定遭受巨大的灾难。

  那些擅长风险管理的企业家,没有侥幸心理,不会采取图谋安排权力的行动。有智慧的企业家,是通过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成功的。

  企业家没有安排公权力的权利,同时企业家也没有被公权力违法安排的义务。企业家有权对违法的权力安排说不,有权利也有义务维护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并从中受益。如果企业家不敢于或不擅于对违法的权力安排说不,最终倒霉的是企业家,受害的是企业。

  官员傍大款,大款傍官员,都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让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才是企业家成功的人间正道。真正的企业家,应该多找市场,少找市长。

  有智慧的企业家会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所谓“亲”,就是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法律靠山

  有些自以为成熟的企业家,认为中国还不是真正的法治国家,因此,用金钱摆平问题,利用权力指挥法律,没把法律放在眼里,最后被法律制裁,落得悲惨的下场。

  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自1997年以来,企业家犯罪呈逐年上升和发展的趋势,共有几百位重量级企业家因犯罪落马,其中不少人曾登上中国福布斯和胡润富豪榜,他们中不乏担任过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企业家,也不乏获得省级以上各种荣誉和奖励的企业家。

  不管企业家是在金钱上落马的,还是在处理与权力的关系时落马的,这些企业家落马的共同点是涉嫌触犯了法律。企业家究竟离法律多远才危险,离法律多近才安全?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所有经济活动都应当在法律的规范下有序进行。法律是国家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是执政党和中央政府的长期政策,法律给予企业家确定的预期,给予企业家经营管理的准则,因此,企业家离法律越近越好,法律应当成为企业家永远的靠山。

  企业家如何把法律当作靠山?首先,企业家可以不懂法律,但不能没有法律意识。企业家除了有金钱意识和权力意识外,万万不可缺少法律意识,企业家办公室与监狱也许只有一墙之隔。

  第二,在法律上,防患于未然比亡羊补牢要高明。企业家增加事前预防法律风险的投入,要比事后法律救火划算得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家在中国投资,首先聘请律师了解公司或项目的法律和政策,接着对拟合作对象进行尽职调查,掌握拟合作对象的信用和实力,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是“先小人后君子”的做法,区别于不少中国企业家付出惨重代价的“先君子后小人”的做法。

  第三,企业家应有宪法、行政法、商事法和刑法等全面的法律风险观,法律已经成为企业家主宰商海沉浮的方向盘。企业家在决策中运用法律,既可以避免战略风险,又可以创造利润。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企业家需要面对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等行政法律风险,面对进入门槛、合约关系、经济责任等商事法律风险,面对职务犯罪、单位犯罪等刑事法律风险。企业家会涉及到法律的方方面面,绝不仅仅是打一场官司那么简单。

  可见,企业家可运用的有三种力量:金钱、权力和法律。同时,金钱、权力和法律也是左右企业家的三种力量。如果将法律与权力相比,可以说“铁打的法律流水的官”。如果将法律与金钱相比,可以说“金打的法律铁打的钱”。金钱、权力和法律的分量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