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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低工资”的那些事儿”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2024年7月5日,人社部官网公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4年7月1日)。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档位最多为四档。根据公布数据显示,上海以2690元/月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居全国月最低工资首位;北京以26.4元/小时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居全国小时最低工资首位。

下面笔者跟大家聊聊和最低工资有关的那些事儿。

何谓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最低工资是实发数额还是应发数额?

首先,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4规定:“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其次,最低工资是实发数额还是应发数额?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最低工资政策执行情况来看,各地区在这一问题上没有统一做法。如北京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因此,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实发数额。部分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应发数额,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例如:《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劳社函〔2006〕387号 第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部分省市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

   涉及到最低工资的几种情况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病假工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4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待岗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北京地区为例,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竞业限制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即,竞业限制补偿金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同时,劳动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补充说明一点: 员工请事假或者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旷工期间的工资。在此情况下是不受最低工资标准限制的。